关税同盟2015年之前将制定新关税法
日期:2012-07-21
近日,欧亚经济委员会海关合作部长弗拉基米尔·戈申宣布,关税同盟新的关税法计划在2015年之前制定完成。
弗拉基米尔·戈申指出,新的关税法计划囊括调整国家和经营主体在关税方面关系的所有政府间协议所作出的规定。此外,新的关税法还将制定一些全新的操作方法,其中包括为商品办理海关手续、电子报关的应用原则和商品通关计算机化。
他还指出,对关税同盟现行的关税法进行修订的草案已经制定完成。修订案对现行的关税法进行了约370处调整,但其中的大部分修订并非原则性的调整。关税法修改补充草案已提交给白俄罗斯、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政府进行研究审议。
他表示,关税同盟国家计划对违反关税法所应承担的责任采取统一标准。目前,欧亚经济委员会正在对这一问题进行讨论。他说:“与此同时,关税同盟还计划将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合二为一。之所以打算这样做是为了使那些无良的外贸从业者免受在那些处罚较低的国家办理通关手续的诱惑。”
他还说,关税同盟各个成员国间分配海关收入的工作进展得较好。根据出口关税的份额,海关收入被划拨到白俄罗斯、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国库。弗拉基米尔·戈申解释称,关税同盟成员国之间关税的分配是与其外贸额成正比的。在全部的关税收入中,白俄罗斯占4.7%,哈萨克斯坦占7.33%,其余的部分归俄罗斯所有。
他建议,如果关税同盟要实施某些共同规划,那么就可以使用来自海关收入的资金。